广州刑事案件律师

-陈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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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怎么判?挪用资金罪怎么量刑,追诉标准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26日 来源: 广州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bjzmdpls.cn/

 陈颖嘉,广州知名毒品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非法经营罪怎么判?





非法经营罪就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买卖、交易物品等行为。在我国非法经营是受到强制性的打击的,一旦发现非法经营就会将其取缔然后进行处罚。下面就跟一起来了解了解非法经营罪怎么判吧。



非法经营罪怎么判


非法经营食盐




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不满30吨的,为拘役刑或罚金刑。非法经营食盐30吨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10吨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2吨,刑期增加六个月。




非法经营食盐50吨,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25吨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惯犯、利用委托代销食盐身份非法经营,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在150万元以内的,为罚金刑;1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为拘役刑;2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5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非法经营出版物




非法经营出版物数额1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或者期刊5500本或者图书25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以内的,为罚金刑;非法经营数额10万元以上不足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不足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以上不足6000份或者期刊5500本以上不足6000本或者图书2500册以上不足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以上不足600张的,为拘役刑;非法经营数额达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6000份或者期刊6000本或者图书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600张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000元或者违法所得800元或者报刊200份或者图书2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的,刑期增加一个月。




非法经营数额2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7万元或者经营报纸1.5万份或者期刊1.5万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或者违法所得1000元或者报刊300份或者图书5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的,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量刑。




惯犯、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非法经营受过两次以上处罚,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为有期徒刑的,重处10%。


但是,并非所有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都可构成本罪,而必须是情节严重者始当构成。非法经营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其所谓“情节严重”,首先应当考虑经济衡量标准。譬如:1、经营数额特别巨大;2、销售金额巨大;3、获利数额较大;4、造成合法经营者的严重经济损失;5、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等。此外,诸如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者,亦可视为情节严重。像某些经营非法出版物、非法经营化学危险品等行为,就有可能出现上述情形。由于“情节严重”与否关乎罪与非罪的界限,因此宜由司法解释作出统一的具体规定


以上内容就是有关于在我国非法经营罪如何判决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在阅读了的文章以后能够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感谢您阅读的文章,但是由于非法经营罪的特殊性,它又分为单位经营和个人经营两种,如果您还想继续深入了解。欢迎在我们网站找寻专业律师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挪用资金罪怎么量刑,追诉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是特殊犯罪,其犯罪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般挪用资金的行为只有在符合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标准的情况下,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对行为人定罪处罚。而挪用资金罪量刑的问题,一直都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下面就为您做介绍吧。




一、挪用资金罪怎么量刑


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未全部退赃的;


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二、挪用资金罪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在挪用资金犯罪中,根据行为人挪用的具体资金数额的不同,选择不同的量刑幅度对其进行处罚。而实践中挪用资金只要有上述三种行为之一的,那么就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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