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案件律师

-陈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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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种洗钱行为 网络洗钱是怎么回事?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29日 来源: 广州刑事案件律师   http://www.bjzmdpls.cn/

  陈颖嘉,广州知名毒品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10种洗钱行为

  洗钱一词由英文Money Laundering翻译而来,二十世纪20年代最先在美国使用。当时芝加哥一个犯罪组织的财务总管购置了一台自动洗衣机为顾客洗衣服,服务费收取现金,然后将这部分收入连同其犯罪所得一起向税务...



  洗钱一词由英文Money Laundering翻译而来,二十世纪20年代最先在美国使用。当时芝加哥一个犯罪组织的财务总管购置了一台自动洗衣机为顾客洗衣服,服务费收取现金,然后将这部分收入连同其犯罪所得一起向税务机关申报,于是该组织的犯罪所得也被披上了合法收入的外衣。从此便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洗钱;这个词。


  2009 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对外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明确规定了6种非通过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洗钱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今后,通过典当、租赁,买卖彩票、奖券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都被列为洗钱刑事案件的打击对象。


  我国刑法第191条主要规定了通过银行类金融机构实施的4种洗钱行为,但对于非通过银行类金融机构特别是通过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途径进行的转换、转移、掩饰、隐瞒的洗钱行为并无明确规定。


  此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6种非通过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洗钱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通过与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通过买卖彩票、奖券等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通过赌博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解释还对洗钱犯罪中;明知;的司法认定列出了6种推定;明知;的具体情形: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 ;手续费;的;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对于这6种情形,除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之外,均可以认定行为人对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具有主观;明知;。


  附录: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提供资金账户的;


  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洗钱是怎么回事?

  随着网络银行的出现和日趋成熟,网上支付业务成长迅速,交易额急速膨胀。据有关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网上支付业务只有0.7亿元,2005年达到了 135亿元,而这一数据到2007年则突破900亿元,短短数年间,基于...



  网络洗钱的途径主要有电子商务、网上拍卖、网上银行、网络赌博和网络保险。利用网上支付洗钱与网络洗钱、电子资金转账洗钱一样都属于高科技洗钱方式。而其中利用电子商务交易,通过在线支付实现网络洗钱的方式就是利用网上支付洗钱。从数学集合意义上表述,网上支付洗钱是网络洗钱的真子集。


  电子资金转账系统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利用电子手段实现资金的转移和调拨,是一种安全有效的资金汇划方式。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可实现快速跨境资金转移,可以通过电话银行和网络银行对账户直接进行转账操作。


  电子资金转账洗钱就是对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运用,从数学集合意义上表述,是网上支付洗钱方式与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交集。


  网上支付洗钱的流程:网上支付洗钱大致经历放置、培育和融合三个阶段。


  1.放置阶段。


  即处理大额现金阶段。犯罪分子X首先将犯罪所得由传统货币形式如现金,转化为便于控制且不易被怀疑的电子货币形式如电子现金等,即从有形变为无形,以用于网上支付。


  2.培育阶段。


  主要通过复杂的金融交易,编织一个难以审查的复杂的交易网,彻底切断犯罪收益与其来源的内在联系。在网上支付系统下,犯罪分子X利用不同的身份在互联网上与商家A、商家B和商家C等众多商家进行交易,重复多次地对网上商品和在线服务进行购买。这些交易往往能够立即完成,且不易留下任何可疑痕迹,也不会受到任何地域的限制,从而掩饰黑钱的真实来源。


  3.整合阶段。


  这一阶段是将清洗后的资金融合于正常经济体系中。犯罪分子X利用和控制参与网上交易的商家A,通过虚假交易使黑钱成为该商家的合法经营收入;或将用黑钱从商家B、商家C购得的商品转卖给他人,从而获得合法的销售收入,最终将清洗的资金融入合法的经济体系内。


  随着网络银行的出现和日趋成熟,网上支付业务成长迅速,交易额急速膨胀。通过网络银行进行网上支付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办理银行提供的各项业务,快捷地转移非法资金,同时几乎不留下任何可供追踪的痕迹,这给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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